回复 三寸沈香 : 朱攸宁穿成百年世家的长房嫡女,没住上豪华大宅,没吃上山珍海味,却和老爹在外相依为命、吃糠咽菜。好在她爹疼娘爱,就算虎狼环饲,她也不怕。想夺家,那就来比比谁更善谋,谁更凶残!某狼崽子咂咂嘴,小宁宁鲜美多汁,文能谋家赚银子,武能虐渣踹流氓,只是,他咋有点夫纲难振的预感…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家谋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这是某的小号: 这部《痴车电汉日漫》这样确切的爱,一生只有一次。彭野,一个即使没有手表也能知道时间的男人,一个在草原上识别八十八个星座的男人,一个拥有神射手般枪法的男长,一个为了心爱的女人能屈能伸的男人,一个无所不能的男人。程迦,一个在荒野中落单却淡定坐在车顶抽烟的女人,一个帮着羞涩小伙子大胆示爱的女人,一个中了枪也一声不吭的女人,一个因为彭野而终于知道什么是爱情的女人。有风的地方,就会想起彭野,如狂风般强硬;有海的地方,就会想起程迦,如大海般柔软。仍记得,他指间一斜蓝天日出,鹰在穿梭。他对鹰说:“程迦,明天是个好天气。”他说是,就当然会是
回复 布袋外的麦芒 : 浪荡败类纨绔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。恶狗对疯犬。中博六州被拱手让于外敌,沈泽川受押入京,沦为人人痛打的落水狗。萧驰野闻着味来,不叫别人动手,自己将沈泽川一脚踹成了病秧子,谁知这病秧子回头一口,咬得他鲜血淋漓。两个人从此结下了大梁子,见面必撕咬。“命运要我一生都守在这里,可这并非是我抉择的那一条路。黄沙淹没了我的手足,我不想再臣服于虚无的命。圣旨救不了我的兵,朝廷喂不饱我的马,我不愿再为此赴命。我要翻过那座山,我要为自己一战。”1v1,HE,HE,HE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