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神啊求求你 : 我是谁?百变怪!经过一阵子的游荡,终于决定寄宿在饲育屋的我,本来以为可以每天过着调戏拉鲁拉丝,时不时变成3d龙和他一起去网络上接受点新鲜知识的日子,有空再和九尾姐姐她们生个蛋什么的我也不是很介意啦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路过的训练师寄存了一只尼多王,当尼多王给了我一张尼多后的照片让我变身的时候,我怒了,虽然我没有公母之分,却还是有底限的!变身!尼多王!选择特性!斗争心!来吧,你要战,我便战!ass♂e♂net!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我叫百变怪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一寸狂心未说: 这部《熟悉的味道3》“我叫林安然,今年21岁,刚刚获得亚洲年度最佳新人奖,身价亿万,粉丝无数,我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,不是靠脸,更不是靠炒作,这些,都是靠我自己努力想象出来的。” 开玩笑,巨星? 巨星是不可能巨星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巨星。 颜值又没有,才艺也不会,系统还废材,提供的歌曲小说都是残缺的,也就搞一搞短视频才能出名,当一个只有十五秒的巨星而已啦。 PS:(也许大概可能算是……娱乐文?以趣味日常为主,如有不妥,纯属搞笑。)
回复 卓韦 : 林思思很悲催,一觉醒来她发现自己穿越了!不,穿书了……还是个支支支支不知道支去了哪里的支线女N号!林思思仰天长啸,欺负我没有看过穿越小说吗?更悲剧的还在后面,她发现只要自己对着闪闪发光的男主大人说“去死”时,他就嗝屁了!没错,嗝屁了,真的死了,两眼一翻,双腿一蹬,死的干净利落……然后,又复活了,然后,又挂了,又复活了,又挂了……众人:感觉我的智商被按在地上死命摩擦。片段:林思思企图快刀斩乱麻,让她和男主的关系直接扼杀在萌芽阶段。林思思:“我们分手吧。”顾景逸:“呵,女人,恭喜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。”林思思:“你去死吧。”顾景逸:“呵,女人,你再一次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。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