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洛洛的紫薯 : 因为一个意外,她被杀身亡,大难不死,巧回异世。来来去去身边如此众多的出色人物,她终决定选择那人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然事与愿违,高高在上的帝王,许她一场荣华,要她一句承诺,至此,她步步惊心。一纸诏书,她迈进那扇永无止尽充满黑暗与血腥的门,成为一颗身不由己的棋子。嫣然浅笑间的忍辱负重,波诡云谲下的黯然神伤,她几经生死,却大难不死。岁月蹉跎,人心叵测,她终究带着不甘遁逃他乡…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权倾帝凰之永夜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马特皮特斯: 这部《有营煮妇粤语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木子田心敏 : 唐恩万万没想到,六年后再见,一句“我早就是你的女人了”会引起这么严重的事故——盛世婚礼取消,新娘换人,猝不及防被扔结婚证。一代护妻狂魔由此出世[微笑]“老板,夫人和人打起来了。”“去帮夫人打到满意为止。”“老板,夫人在卖……你的春宵一夜……”“缺钱?唐氏够吗?”“老板,夫人有孩子了……五岁……”男人望着缩小版的自己:“……我的儿子?”某宝宝抱着胳膊:“抱歉,本小爷对继承你的一切包括姓氏没什么兴趣。”(1V1宠文拒绝傻白甜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