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午夜冥思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你才到碗里去: 这部《女学生处破外女出血视频》方墨是一名普通地球修士的后代,从娘胎开始一道剑气便困扰和威胁着他的性命。 本以为就这样庸庸碌碌一辈子也好,一次特殊遭遇,却让他开启另外一种修行传奇的起点。 以人为剑,炼人即为炼剑,人剑合一,成就剑神。 谨以此文,纪念那些年我们追过的星际修真!
回复 猪皮香 : 汪小白从来没想过她会是这么死的,也没有想到死后复生在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身上,更没想到那个小姑娘所在的时代不是古代上任何时代,所以她架空了。本想当个局外人,但是总是有人将她拉入了局内。好吧,局内就局内,我继续当一个又丑又傻的丫头。(简介无能,别怪作者。谢谢!)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清风书院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