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天之剑 : 那是一段艰难的岁月,那是一个沾满了中华民族血泪的年代。在那段中华大地不满腥风血雨,中华民族处在最危险的时刻。就在晋东南的太行山区,有这么一群不甘心做亡国奴的中国人,还在不屈的抵抗着。没有枪、没有炮,敌人给我们造,没有吃、没有穿,敌人给我们送。面对着装备精良的敌人,他们没有在刺刀与大炮面前低下高昂的头颅。依靠着手中简陋的装备,与敌人不屈不挠的在斗争着。他们没有精良的武器,没有外援,甚至到了灾荒年月,就连饭都吃不饱。他们有的只是不屈的精神,以及与敌军血战到底的决心。扒铁路、炸桥梁,杀鬼子、除汉奸,与日军伪装挺进队血战,不断的用敌军的武器武装着自己。抛头颅、洒热血,从弱小一步步的走向强大。人生在世百余年,会当击水三千里。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,在那个遍地狼烟的时代,度过了自己最辉煌的人生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抗战之我的纵横人生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莱利斯特恩斯: 这部《99伊在人线永久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林德禄 : 东汉末年,诸侯争霸。江小白,一个被老天爷选中的人,在这人命如草芥的时代,他兴风作浪,成为诸侯们的眼中钉,肉中刺。曹操:“江小白来了,大家快跑啊!”刘备:“就是他,就是江小白说我搞破鞋,打死他!”诸葛亮:“得主公如此,亮真是倒了八辈子霉!”董卓:“江爷,求求你收了神通吧。”。